2014年6月9日,城市建设系召开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座谈会,会议由我系辅导员张映雪老师主持,各班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到场参加。
座谈会上,张老师与毕业生进行了交谈,首先了解了各位毕业生在校期间办理生源地贷款的情况,其次向毕业生下达了关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的相关通知,要求学生仔细阅读并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网站进行“毕业确认”,毕业后要及时进行还款。
据悉,从今年9月起贷款学生要开始承担贷款利息,每年12月20日之前要按时偿还利息,如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如未按照要求及时还款还息将会被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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