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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助学金投诉办法
2012-12-17 17:35:04 来源: 作者:admin 浏览: 评论:0条
      从2012年秋季起,参与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各级机构都要设立投诉邮箱和电话。

    一、学校设立国家奖助学金投诉电子邮箱:yang_liu15@sina.com 电话:0712-2345922 

    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奖助学金投诉专用邮箱:hbxszzts@163.com (邮箱由“湖北学生资助投诉”首字母组成),任何学生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中发现违规情况都可以投诉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如:

    1、学校要求“轮流坐庄”(轮流享受资助)的;

    2、要求平分奖助学金或将奖助学金上交班费的;

    3、辅导员(班主任或其他教职工、社会人员)要求从奖助学金拿“回扣”“咨询费”“手续费”或变相收取学生好处的;

    4、学生虚构家庭困难、评定中“拉票”、“ 贿票”的;

    5、相关老师直接让家庭经济情况好的学生,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 “内定”受助名单的;

    6、学校直接将奖助学金冲抵学费或将奖助学金作为学生勤工助学工资发放的;

    7、学校无正当理由不发放奖助学金的;或直到毕业时,奖助学金仍未发放的;

    8、投诉到学校后学校不解决的,或学校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

    9、受到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存在请客、送礼,有高消费、奢侈消费行为的;

    10、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注意:

    1、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投诉人保密,为方便调查核实,投诉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情况,请投诉人反映真实情况,并提倡署真名和联系方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做到有投诉必有回复,对投诉情况一经查实,会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在保护举报人的前提下以适当方式对真实投诉举报人给予表扬。

    2、投诉反映渠道建议首先从院系、学校开始,院系、学校无法解决或解决不满意的再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认为院系或学校对投诉处理不力,或质疑学校会打击报复也可以直接将情况反映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可以写信件邮寄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邮编: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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