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3〕18号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以下称《办法》),为了做好2012—2013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此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系成立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1、各系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参加的学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指导本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2、各班相应成立由班主任和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学生代表不少于5人),具体负责本班学生综合测评工作。
二、综合素质测评
1、各系要严格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并于9月13日前将本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查、备案。
2、测评时间9月16日— 9月27日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三、奖学金评定
1、10月7日至10月18日进行学生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学生工作处届时将依《办法》和各系学生总人数下达各系获奖学生指标数,各系根据测评结果、获奖指标及有关条件等提出获奖推荐名单。
2、截止2013年10月7日仍未注册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系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测评结果和获奖推荐名单需在系内公示3天。
五、报送材料和时间
1、各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在9月13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查、备案。
2、各系在10月7日报送测评结果(纸质A4版面)及电子版EXCEL表格各一份。
3、各系在10月15日前上交《学校综合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各班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及电子版(EXCEL格式A4版面,报送前请认真核实对学生姓名和学号)。
4、各系在10月18日前上交一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的工作总结。
学生工作处
201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