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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2-04-20 16:32:00 来源: 作者:admin 浏览: 评论:0条

各高等学校:
       
为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持续推进,进一步降低贷款毕业学生逾期率,根据《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分行关于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履约还款工作的通知》(鄂教助[2011]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催还款工作的通知》(鄂教助函[2011]10号)文件精神,现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贷后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立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责任机制
(一)建立责任制。各高校要以院系或班级为单位,明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责任人,将贷款学生特别是应届毕业学生贷后管理工作落实到人,实行包干责任制,确保每一名贷款生都有责任人负责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包干责任人应负责贷款毕业学生全部归还贷款前的贷后管理工作,如包干责任人中途调离学校,应做好包干贷款毕业生信息交接工作。
(二)建立定期联系机制。贷款学生在校期间,高校及包干责任人应通过有效方式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贷款学生毕业后,包干责任人要定期与贷款学生联系,重点做好贷款毕业学生每年还款日前(12月20日前)的还款提醒工作。
(三)建立催收机制。对于已违约的贷款毕业学生(由学校在系统内查询或通过国家开发银行下发),高校要及时告知包干责任人,包干责任人要采取积极措施催收,通过同学、家属或就业单位等途径联系贷款学生,督促其及时还款。
(四)建立考核机制。高校要建立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考核奖惩机制,通过对生源地信用助学款贷后管理工作的考核,充分调动院系及包干责任人积极性,努力提高贷款毕业学生还款率。

二、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逾期通报及新申请贷款挂钩机制
(一)定期通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将定期通报全省各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还款情况,对毕业学生违约情况较严重的高校提出批评,并要求上报整改措施。
(二)与新申请贷款挂钩。每年新申请贷款前,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将全省各高校贷款毕业学生还款情况下达到各县、市、区,指导各县、市、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理还款率高高校的学生。因所在高校学生违约率严重偏高而无法申请到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高校按照国家政策自行筹资,通过其他途径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做好应届毕业生贷款确认工作
(一)网上确认
1、导出名单。各高校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www.gbms.cdb.com.cn),在“毕业学生列表导出”功能中导出毕业贷款学生名单,通知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 
2、信息变更。贷款学生进入“毕业确认申请”页面,核实相关信息,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然后回到该页面,点击“申请”,完成申请(支付宝会在还款日前5天通过更新后的手机号码发送还款提示信息);如无错误,点“申请”即可完成申请。
3、高校确认。高校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选择毕业状态为“申请确认”的贷款学生,查看贷款学生的相关信息后,在“毕业确认审核”功能中完成毕业确认,请各高校在6月30日前完成贷款毕业学生网上确认工作。
(二)纸质确认
1、还款流程培训。各高校组织贷款毕业学生集中学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流程讲解支付宝还款操作程序,让贷款毕业学生熟练掌握还款流程及操作程序。
2、填写确认书。贷款毕业学生掌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及操作程序后,要求学生现场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
3、发放还款提醒卡。经对学生所填写的《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考核后,向考核合格的学生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提醒卡》。请各高校按照附件5样式自行印制,免费发放到贷款学生手中,并提醒学生妥善保管,同时将印制后提醒卡寄送一张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留存。
4、汇总学生信息。学校汇总《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有关信息后,填写《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汇总表》留存备查。
请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真正形成与县、市、区教育局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局面。
 
                                              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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