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6〕39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
“十佳学子”评选工作的通知
一、评选宗旨
“十佳学子”评选活动旨在树立政治进步、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集中反映我院青年学子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
二、评选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籍大二以上(含大二)学生;毕业年级学生不参加;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当年学年度综合奖学金一等及以上获得者;
4、在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5、无任何违纪处分或通报记录。
三、工作程序
1、名额分配:
语言文学系:2人 财经政法系:2人
信息工程系:2人 城市建设系:3人
生物化学系:1人
2、材料报送。(10月28日前报送)
各教学系在公示的基础上报送以下材料:
(1)十佳学子候选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材料用第一人称行文,提供电子版)
(2)十佳学子候选人简介,300字以内;(材料用第三人称行文,提供电子版)
(3)候选人生活照1张。(提供电子版,像素大小300DPI)
3、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学工处组织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十佳学子”人选,对确定的“十佳学子”人选进行公示。
4、展示。(10月31日—11月4日):制作展板在校园内进行十佳学子风采展示。
5、表彰。授予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十佳学子”荣誉称号。
6、事迹宣传。
被评为十佳学子的学生的个人事迹将通过校园网及校内外媒体进行宣传。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