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2013〕19号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第一学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和调档及建档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为了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使我校的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己建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调档(老生)和新生建档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老生档案调整
1、调档内容
对已经建立的贫困学生档案,在新学期开学后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的变化情况进行适度调整,档案调整包括提高档次、降低档次、撤档、重新建档四种情况。
2、调档程序
(1)贫困学生档案调整主要采取班级民主评议的方式,由全班学生对已建档贫困学生是否调整档次进行投票,以参加评议学生2/3及以上投票表示同意作为档次调整的必要条件。
(2)对经民主评议需要进行档次升降或撤档、建档的学生由教学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记录在案(填写调档记录登记表),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格认定标准
贫困学生分为特别贫困学生(特困生)、贫困生和一般贫困学生三类,贫困学生认定比例不超过本系总人数的20%,特困生A档的认定条件应从严掌握,A档人数比例不超过本系贫困学生总人数的5%。
1、特困生(含特殊困难学生)认定为A档
A档基本条件:家庭经济极其困难,基本上无生活来源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和国家认定的重灾区学生;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不包括父母离异仍均健在);家庭成员和学生本人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家庭主要成员因残疾或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及成员因遭遇突发性灾变,造成人身及财产的重大损失;其它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情况的学生,属于“特别困难”,可认定为A档。
2、贫困生认定为B档
B档基本条件:城镇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纯收入不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30%)和农村低收入家庭(以当地农村月人均最低收入为标准),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无其他稳定收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的学生,属于“困难”,可认定为B档。
3、一般困难学生认定为C档
C档基本条件:生活有一定保障,但其学费难以筹集的学生为一般困难学生,可认定为C档。
三、贫困学生认定的限制条件
不勤俭节约,家庭成员或本人有下列之一高消费、奢侈消费行为的: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经常出入酒店高消费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5、经常有抽烟、酗酒等高消费行为的;
经查实,有上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贫困学生:
四、贫困学生的资格认定、建档工作程序和要求
1、提出申请
符合申请建档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申请登记表》,并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家庭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班级民主评议
(1)班级民主评议原则上不少于全班4/5同学的参加下进行,由班主任主持。
(2)根据本人意愿,可由申请建档的学生逐一陈述本人家庭经济实际情况和日常消费的实际情况。
(3)由主持人对申请建档学生所陈述的情况、相关证明材料的情况予以说明。如申请建档的学生不是新生,还应对其入学以来受到的各类奖励和资助情况加以说明。
(4)全体同学根据申请建档条件对申请建档学生家庭经济及日常消费情况进行评议。评议时申请建档的学生实行回避。
(5)评议结束后,全体同学就是否同意对申请建档学生予以建档及相应档次进行投票,并在主持人的主持下,统计并宣布投票结果。
(6)贫困学生建档,原则上以参加评议学生2/3以上投票表示同意作为必要条件。
3、资格审查
(1)各系成立以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和班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本系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查。
(2)审查内容
A、申请人所陈述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建档条件;
B、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C、申请人日常生活消费的实际情况。
(3)审查方式
A、审阅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B、在班级同学特别是同宿舍同学中以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申请人日常生活消费情况;
C、根据需要核查申请人月消费状况;
D、根据需要联系申请人家庭所在地的相关机构和单位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或对申请人进行家庭访问。
4、建档要求
(1)教学系对审查合格的贫困学生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适当平衡,确定出特困生和贫困学生建档推荐名单及相应档次。
(2)贫困学生建档认定名单及相应档次应通知到学生本人。
(3)教学系需保留建档的原始材料。
五、报送资料时间
请各教学系于10月19日前将《贫困生申请表》、《调档记录表》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盖章;《贫困生档案汇总表(打印版)》、《贫困生档案统计表(打印版、电子版)》(详见附件)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8月31日
附件1
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贫困学生建档申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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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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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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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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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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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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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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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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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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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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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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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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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所在地 |
省 县(市) 乡镇(办事处) 村(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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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系电话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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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基层组织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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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
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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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人均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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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与本人
关 系 |
年龄 |
年收入 |
工作单位(就读学校) |
户口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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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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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户口类型分:A (农业户口) B(非农业户口);
2.从业状态只填写后面选项中一项:工作、务农、下岗、打工、退休、上学(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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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类型 |
双亲( )、单亲( )、烈属( )、孤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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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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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相 关 证 明 |
《特困证明》、《最低生活保障证》、《社会扶助证》、《军烈属证》、其他证
(以上请附相关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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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建档具体理由(请直接在对应情况前的□画“√”,并在相应横线上简要说明):
□孤儿或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来自国家界定的受自然灾害地区的家庭:
□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
□家庭及成员因遭遇突发生灾变,造成人身及财产的重大损失:
□家庭主要成员因残疾或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
□家庭成员中无18-55岁的青壮劳动力:
□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
□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失业)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收入:
□来自国家级贫困县的农村地区的低收入家庭:
□其它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
申请人: 年 月 日 |
建档
标准
及班
级民
主评
议情况 |
贫困学生分为特别贫困学生(特困生)、贫困学生和一般贫困学生三类。
① 特困生为A档:
特困生(A档)基本条件:家庭经济极其困难,基本上无生活来源。
②贫困学生(B档)基本条件: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维持日常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的学生。
③一般贫困生(C档)基本条件:家庭经济经较困难,生活有保障,但缴纳学费困难,符合贫困学生申请建档条件。
班级民主评议情况:参与民主评议总人数为 人 ;其中同意建立A档的 票;同意建立B档的 票;同意建立C档的 票;不同意建档的 票;反映存在不予建档情况的 票。
同学反映存在不予建档的原因为: ,经调查同学反映情况 □属实 □不属实 。
班级评议结果:建议该生为□A档 □B档 □C档
班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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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系
意见 |
经班级民主评议和教学系审核,建议该生为□A档 □B档 □C档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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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批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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