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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保险理赔(报销)须知
2012-12-18 08:56:15 来源: 作者:admin 浏览: 评论:0条
    一、各项理赔所需材料及报销程序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简称社保)
    1、住院报销所需材料:出院小结、费用清单明细、收据以及转诊转院手续。
    2、报销程序
    ①在学校所在地医院住院治疗的学生:到本人所在学院领取《孝感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就医凭证》并填写相关信息,本人持己填写好的《孝感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就医凭证》和相关报销材料,到所在医治医院的指定窗口结算(报销)费用。
    ②在异地医院住院垫付医疗费的学生:到本人所在学院领取《孝感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就医凭证》并填写相关信息,本人持己填写好的《孝感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就医凭证》和相关报销材料,到孝感市医疗保险局(文化路中段)三楼报销。
    3、校医院门诊报销程序:学生持学生证到学校医院看病,由医生核对学生信息后,根据学生病情开出处方,学生持处方到药房划价时按要求减20%的费用。
    (二)、商业保险(平安保险)
    因(门诊)意外伤害及住院医疗保险(提供复印件即可)需提供下列材料: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凭据;
    2、申请人书面索赔申请(须加盖学生所在学院公章);
    3、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需加盖门诊部病情诊断证明专用章);病历;检查报告单;费用明细清单(复印件);住院费用一览表;住院病案;出院小结;转院者须提供转院证明;
    5、被保险人的个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二、领取理赔费方式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1、学生在孝感指定医院就医可凭《孝感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就医凭证》(需加盖院系公章)在医院支付个人应付的部分医疗费用。
    2、学生在寒暑假和实习、见习期间发生的费用视同转诊就医,由个人先垫付资金(在住院期间应立即向医保局报告0712-2837534),返校后学生个人持《孝感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就医凭证》去孝感市医疗保险局(文化路中段)办理并领取理赔费。
  (二)商业保险由保险公司每月来院系办理理赔手续,理赔金额直接打入索赔人银行帐户。
    三、理赔范围及赔付额度T2w湖北工程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理赔范围仅限于疾病住院和校医院门诊;商业保险的理赔范围:疾病住院,意外伤害门诊及住院,伤残及身故。
    2、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因病或包括意外伤害住院,在本地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就医住院报销比例为60%,二级医疗机构就医住院报销比例为65%,惠民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住院报销比例为75%.最高报销80000元。学生在校医院的门诊费用,每年可减免普通门诊费用总额的20%,累计报销金额每年不超过100元。
    3、参加商业保险的学生,因疾病住院(或意外伤害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商业保险还可再赔付其剩余部分费用的65%(详见保险条款),最高获赔50000元;意外身故获赔5000元;意外残疾获赔5000元;意外门诊最高获赔500元。
    4、在校参加两险(社保与商保)的学生,学生每年还可享受校内普通门诊费用报销20%比例的待遇,一个参保年度内每人普通门诊的累计报销金额不超过100元。
    四、服务电话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科电话:0712—2837534
    商业医疗保险服务电话:13508694531陈女士     公司咨询电话07122327855

    相关名词解释:所谓意外伤害是指因外来力量使身体遭到伤害(非疾病引起)而需要医冶,例如,摔伤,割伤,烫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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